文/柴差
最近云南曲靖羅平縣羅雄街道干了件“大事”。
街道辦在公告欄貼了張“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未繳費人員名單公示”,幾十個名字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,甚至還出現了“劉德華”這樣的明星同名。
面對質疑,街道工作人員輕飄飄一句“按上級要求”就把責任推得干干凈凈,醫保局更是發明了“反向公示”這個新詞,聲稱只是善意提醒,不是曝光。
“反向公示”這四個字我都認識,可這四個字結合到一塊,我愣是讀不懂到底是啥意思!
老百姓可不買賬,有居民直言:“我月薪3000,上有老下有小,醫保漲到380,咬咬牙沒交,結果名字被掛出來,這不是打人臉嗎?”
這話糙理不糙。城鄉居民醫保本就是自愿參保,《社會保險法》白紙黑字寫著“自愿原則”,街道辦憑啥把未繳費名單公之于眾?
律師說的很明白:“交醫保是倡導不是強制,未經允許公布名單就是不妥當。”
醫保局一邊強調“自愿”,一邊用公示名單變相施壓,這不是典型的既當又立嗎?
有人可能會說,街道辦也是為了完成參保率考核。
但考核指標不是違法的擋箭牌!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明確規定,未經同意不得公開他人身份信息。
就算只公布姓名,在社區公告欄這種公共場所曝光,本質上就是對公民隱私權的侵犯。
更嚴重的是,這種“反向公示”開了個壞頭,今天能公示未參保人員,明天是不是就能公開其他的隱私信息?
權力一旦越界,后果不堪設想。
基層治理需要的是溫度,不是冰冷的名單。醫保政策的初衷是為了保障民生,但執行過程中卻變成了“指標至上”的政績工程。
醫保局與其琢磨“反向公示”這種新詞,不如多想想怎么提高醫保報銷比例、簡化異地結算流程,讓老百姓真正感受到“繳有所值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