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3月18日,陽和平與時邁兩位老師到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遞交刑事自訴狀,狀告劉司墨(未明子)對其進行誹謗和誣陷,要求法院懲處誣陷者。
4月1日,吳中法院通知兩位老師到法院面談。面談當日,法院屏蔽了手機信號,在安檢時沒收了陽和平隨身攜帶的藥品。三位法官(吳中法院黨組成員、副院長徐國聰,時任吳中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,現任吳中區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審判庭庭長張寅,吳中法院立案庭副庭長王凡)以案件內容“涉及意識形態和國家安全”,此類案件不屬法院的管轄范圍為由,不予立案,并不出具“不予受理”的書面答復。當日,吳中法院用一輛車把“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”幾個字擋住,不敢示人。
4月18日,陽和平給蘇州市政法委書記寫了一封公開信,4月19日,時邁給時任蘇州市委書記寫了一封公開信。陽和平和時邁在信中向蘇州市兩位領導反映了吳中法院違法之事,兩封公開信引起了國內外人士的廣泛關注和熱議。
5月20日,吳中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何亞平,吳中法院立案庭副庭長王凡到北京找到陽和平,令人意外的是,兩位專業法律人士并未談論法律問題,也沒有認識到吳中法院的違法問題,而是給陽和平上了一堂“輿論課”,核心意思是此案可能會造成輿論失控,并勸說陽和平作為一個名人不要跟未明子這樣的人計較,并表示吳中法院經過充分討論,還是不予立案,并不出具任何書面答復。
最近,陽和平和紅貝兩位B站著名的UP主赴蘇州起訴未明子造謠誹謗,但未被蘇州市吳中區法院受理,并且沒有出具“不予受理”的書面答復,兩位老師對此非常失望,個人名譽受到侮辱,身心受到傷害,但卻無法維權,這不得不說,是令人遺憾的事情。
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。圖源:網絡
陽和平和紅貝老師都是以旗幟鮮明地宣傳馬列主義著稱的進步學者,在網上受到很多年輕朋友的歡迎。我們知道,在現今的環境中,宣傳馬列主義有著許多難以言說的障礙,他們都可謂是在夾縫中發聲,也許你可以不同意他們的某些觀點,但他們為宣傳自己所信仰的主義的真誠與努力,是不能否認的。但是,未明子用暗探式的嗅覺,編造事實,或者把一些片段的事實,拼湊起來,羅織罪名,肆意構陷,可以說是非常無恥的,兩位老師起訴未明子,既是捍衛自己的合法權利,也是一種捍衛言論自由的正義之舉。
陽和平B站號“陽和平說事兒”
紅貝(時邁,毛澤東旗幟網站長)B站號“紅貝論史”
未明子說紅貝老師是“刑余老人”,而且與上層有著密切聯系,他發布視頻和聯系進步青年,是向官方“送人頭”。對此,紅貝老師已經拿出了無犯罪記錄證明,而且到現在也沒有哪個年輕人出來證明被紅貝老師舉報陷害過,這是不是純粹在造謠?
陽和平老師的房產問題,是他的個人私事,他與境外組織的聯系,也被證明是子虛烏有,他喜歡吃敖漢旗的小米,也被未明子拿來說事,陽老師對這些即使是他個人的私事,也做了詳細的說明,態度是坦誠的,事實是清楚的。未明子那些沒有根據的造謠,是不是惡意構陷?
未明子B站號
未明子口頭上是馬克思主義,實際上是社會法西斯主義,不能從理論上駁倒對手,就只能想辦法從個人品質和私生活上搞臭對方,這是未明子的卑劣手段。他口口聲聲說這個魔怔,那個激進,自己卻一面是憧憬“極限改良”的虛幻亢奮,一面是現實的極端保守,一面說“激流系”有可疑的境外背景,另一面又說他們“本身就是意識形態機器和人員布控網絡的一部分,有明確的指導單位”,還有比這個更魔怔的嗎?
未明子隨意構陷的面非常廣,幾乎一切在網上公開宣傳和實踐社會主義的人都會被未明子舉報,比如舉報金斯利、柳拜、童潤中等青年博主,柏同志等年輕學生,騎手合作社,勸告一些“激進的中學生”放棄舉報學校違規補課,這些朋友或者組織做的都是極為溫和的事情,他們有的扶助工農,有的號召年輕人多讀馬列,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社會實踐,志愿服務也好,有的是純粹經濟組織,有的完全是按照政府號召行事,但都被未明子構陷為激進勢力或者是野心家。
起訴未明子,除了捍衛受害者的名譽權,也是一次正義與反動的較量。未明子的行為不僅直接侵犯了當事人的名譽權,而且也是逆歷史潮流而動的反動行為。
首先,在現階段社會生產力條件下,為了解決經濟困境,提高工資,減少勞動時間,真正落實八小時工作制,是正義的進步的主張,而反對這個的,或者如未明子所說,只有在初級階段結束之后才實行,現階段只有忍受的,就是逆歷史潮流而動的、反動的主張。
其次,保護還是剝奪言論自由權。未明子的行為實際上是想讓兩位老師閉嘴,剝奪他們宣傳科學社會主義的權利,在現今本已壓縮的輿論環境下,這是逆歷史潮流而動的反動行為。
在兩位老師的持續斗爭下,未明子已經在動態中刪除了一些不實言論和視頻,這是一個小小的進步,但這還只是第一步,因為在正常的理論辯論中,未明子很難獲勝,所以,造謠是他最好的手段,也可以說是未明子的生命線。他屢次敗訴,但又從不真正反省。
一切被未明子侮辱過誹謗過的人士,都應該揭露未明子,運用法律手段捍衛自己的合法權利。不制裁未明子,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受到侵害,損害社會正常發展。我們的法院叫人民法院,就應該保護人民的利益和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,近年來,人民法院為此做了許多努力,比如,2020年最高法的微博為李文亮醫生發聲,主張保護公民的言論自由權。蘇州市吳中區法院也應該從維護公平正義出發,對兩位老師的起訴進行立案,應該以事實為基礎,以法律為準繩,做出公正的判決,以維護社會的良性發展。